著作权申请的形式条件(二)
发布时间:2019-04-04 14:57:25 点击次数:1239
第三种方法是将版权标记为获得版权的条件。此外,没有必要办理其他手续。这是一种有条件的自动保护方法。例如,美国法律要求作者在作品副本上做版权标记。“世界版权公约”也赞同这种方法。版权标志通常包括三项:
(1)诸如“禁止复制”或“版权”等语句,或者在这些语句的英文首字母缩略词“C”上加上一个右圆圈,或者在视听产品的情况下,在外面加上字母“P”和一个右圆圈。
(2)版权所有者的姓名和缩写。
(3)作品出版日期。因为“世界版权公约”有这个要求,而且标记方法简单易行,所以这种方法被广泛使用。
中国版权法采用自动保护原则。一旦作品被制作出来,不管它是完整的还是部分的,只要它具有作品的属性,它就会产生版权。它不需要在副本上注册、发布或标记版权。
2000年12月19日,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根据《解释》的规定,著作权人身份证明是指“身份证、法人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有效身份证件”,著作权权属证明是指“有关著作权登记证、创作手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