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不保护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19-05-14 15:57:51 点击次数:697
一、依法不准印绶、传布的作品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仅有形式要件,并且要求内容也要合法,不得违背宪法、法律、律例、党的政策和决议等。如阴毒攻打社会主义轨制的反行动品、贪图为犯法犯法活动提供便利前提的笔墨作品等,就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二、有关社会公德和波折大众秩序的作品
世界各国的著作权法律都不保护黄色的、内容淫秽的作品。
一样,许多国家对故意诈骗公家的作品以及蔑视宗教崇奉的作品也不给予著作权法上的法律保护。
三、进入公人领域的作品
保护期届满后,作品即进入共有畛域。其著作财产权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人都可以不经作者和议、不支出任何报酬加以行使,但不行妨碍作品作者的人身权。
人身权是始终受到保护的。
四、不是著作权法意思上的作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这类作品包括三种。第一、国家的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这类作品必要宽泛的应用和传布,如果给予著作权保护,反而影响了它的应用和传布。
第二,时事新闻。这里的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布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第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这类作品是逻辑运算的结果,不具有首创性,故不是著作权法意思上的作品。